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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上门服务的通 知

作者:老干部处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4-09   浏览:

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学校):

按照《河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省直等单位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上门服务的通知》(豫拥办[2019]1号)精神,为进一步推进我省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工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决定于近期开展信息采集上门服务。现将通知转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机关各处室统计本部门符合条件且未参加信息采集的人员信息,填写《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表(厅机关)》;

二、请离退休干部处负责统计厅机关离退休符合条件且未参加信息采集的干部信息,填写《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表(厅离退休干部)》;

三、厅直属单位、直属学校负责统计本单位所有符合条件且未参加信息采集的在职及离退休干部信息;

四、厅机关、厅离退处于3月8日上午下班前将相关表格报送厅人事处C705B房间,并通知相关人员按要求提前准备相关材料,采集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联系人:李安娜,联系电话:69691973。

邮箱:rsc1973@haedu.gov.cn.

厅直属单位、直属学校统计完毕后,直接与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联系,商定上门采集时间与地点。邮箱:hnyoufu@163.com,联系人周鑫、李静,联系电话:0371-68060773,18638530982。

附件:

1.《河南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在省直等单位开展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上门服务的通知》(豫拥办[2019]1号);

2.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表(厅机关);

3.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信息采集表(厅离退休干部)。

教育厅人事处

2019年3月7日